(三)体育类
(1)考试项目(满分100分):
①综合考查(含身高、体重);
②100米(40分);
③原地掷实心球(30分);
④立定三级跳远(30分)。
(2)成绩评定:根据《广东两阳中学体育特长生考试评分》评定。
3.考试说明:
(1)报考特招生类考生除要参加特长生所考综合素质考试等四项科目的考试外,需根据自己特长选考一项专项。
(2)在各级体育局(或体校)已经注册了,不能代表我校参加省传统项目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排球特招类考试,可参加体育特长生类考试。
(3)专项考试评定办法:考试成绩参照《2013年高考评分标准》。
(四)考试地点
美术类:广东两阳中学体育馆三楼
音乐类:广东两阳中学科学楼四楼
体育特长生:广东两阳中学运动场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持中考准考证(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各类考试。
2.考生、裁判员、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带通讯工具进考场。
3.考生须按规定缴交专业考试费, 考试费收取参照阳价涵[2006]号文执行,考试当天在考场缴纳,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录取
录取工作由阳江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高中科组织实施,并参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美术类(计划招生80名)
(1)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专业分为180分,文化分为我校普通类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5%。
(2)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40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40名。
(3)录取顺序:首先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能录满,则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音乐类(计划招生10名)
(1)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专业分为60分,文化分为我校普通类最低录取线的85%。
(2)在专业和文化分均达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5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5名。
(3)录取顺序:首先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能录满,则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