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类(计划招生10名)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为40分,文化分为我校普通类最低录取线的85%。
(2)在专业和文化分均达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5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5名;
(3)录取顺序:首先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能录满,则按第二点方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在新生入学前将对录取的体育特长生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正取生资格。
(四)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保证入学后按所录取的专业参加学习,不得转为普通类或其他类学习,否则将按扩招生资格收取扩招费。(中考文化分超我校普通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有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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