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九中学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3/7/13 22:1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舞蹈考生根据考评组统一要求考核视唱练耳:考核简谱或五线谱的旋律模唱或节奏仿打。考题长度为4-8小节,单人当场考核。
舞蹈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4)播音与主持
①技能考核赋分90分。
自备稿件朗读(2分钟)。
②素质考核赋分10分。
命题即兴主持(1分钟)。
播音与主持技能考核和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3.美术类特长考试项目分素描静物写生和色彩静物写生。其中素描静物写生时间2小时,赋分100分;色彩静物写生时间2小时。赋分100。总分为200分。
凡报考我校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北海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特长统一考试。本校不另外组织特长测试。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志愿,贯彻德、智、特长全面发展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及物理实验技能、化学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实验技能考查成绩达到《北海市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章》规定的等级,且文化成绩须达到在本校当年招生公费或自费统招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内,按照体育、美术、音乐等特长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为公费或自费特长生。
2.报考我校的特长生,须持准考证和北海市特长生统一考试成绩单,到北海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志愿填报地点填报我校特长生志愿。
3.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要进行特长训练,高考时应报考相应的特长专业。
北海市第九中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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