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六届上海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成都赛区活动章程
录入时间:2013/7/15 18:3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参赛组别:
1、非专业院校组:
1)幼儿组:(3—5岁);
2)儿童组(6—10岁);
3)少年组(11—15岁);
4)青年组:(16—25岁)。
2、专业院校组:
1)少年组:(11—15岁);
2)青年组:(16—25岁)。
3、中国作品组:
1)儿童组:(6—10岁);
2)少年组:(11—15岁);
3)青年组:(16—25岁)。
4、四手联弹、双钢琴组
1)儿童组:(6—10岁);
2)少年组:(11—15岁);
3)青年组:(16—25岁)。
注:1、参赛年龄以周岁计算,2013年7月1日为界限,核对身份证件为准。
2、小年龄组和非专业院校组的选手,可以参加大年龄组或专业院校组的评选;但是大年龄组或专业院校组的选手,不可以参加小年龄组或非专业院校组的评选。
六、参赛要求:
1、参赛时限:
1)幼儿组:不超过3分钟;
2)儿童组、少年组:不超过4分钟;
3)青年组:不超过6分钟;
4)专业少年组:6分钟;
5)专业青年组:8分钟。
2、参赛作品:在规定程度范围内自选乐曲一至二首。
a、非专业院校:
1)幼儿组:相当于车尔尼599前半部或以上程度;
2)儿童组:相当于车尔尼599后半部或以上程度;
3)少年组:相当于车尔尼849或以上程度;
4)青年组:相当于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