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报名须知:
1.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印发的《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有此要求,按相关省市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执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有在杭州点(艺术教育专业除外)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月5日至2月23日登录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月27日8:30-17:00及2月28日8:30-12:00,来我校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只允许在2月27日8:30-16:00来我校现场补报名,逾期未确认者或未补报名者,视作报名无效处理,不允许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3.缴纳考务费,一试二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4.每位考生只能在生源地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6.艺术教育专业报名、考试详情参阅《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此招生简章将于2014年2月上旬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专业考试
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报考我校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其它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是否需相应专业省统考合格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按相关省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要求: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
浙江省考生 |
非浙江省考生 |
浙江省 考生 |
非浙江省考生 | ||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 |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
视唱、听音记谱。 |
视唱、听音模唱。 | |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 |
声乐
演唱
方向 |
美声唱法: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民族唱法:演唱中国歌曲两首;通俗唱法:演唱流行歌曲两首。 |
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演唱歌曲一首。 | ||
钢琴
演奏
方向 |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
中国
乐器
演奏
方向 |
演奏乐曲两首。 |
演奏乐曲一首。 | |||
西洋
乐器
演奏
方向 |
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演奏乐曲一首。 | |||
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非师范) |
1.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2.音乐学写作;
3.音乐学常识。 |
1.音乐理论综合知识;
2.口试:提交音乐学2000字左右文章一篇;
3.视唱、听音记谱。 | |||
舞蹈学专业
(师范) |
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
2.即兴表演。 |
舞蹈综合素质:
1.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非师范) |
1.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2.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等。 |
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听音记谱。 | |||
艺术教育
(师范) |
考试内容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