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各专业视唱、听音模唱、听音记谱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 |
试题范围 |
备注 |
视唱:不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
五线谱或简谱任选;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
二试 |
听音模唱:不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
1.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
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
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 |
二试(非浙江省考生) |
听音记谱:不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专业 |
五线谱记谱;
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转位;
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
4.节奏听写:2/4、3/4、4/4拍。 |
二试(浙江省考生) |
视唱、听音记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理论专业 |
1.视唱: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
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 |
二试 |
表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 |
范围 |
参考书 |
音乐理论
综合卷 |
1.乐理(60%);
2.和声(四部和声写作,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上册内容)(40%)。 |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上册)》,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
歌曲写作 |
写作歌曲一首,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
表4.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 |
范围 |
参考书 |
音乐理论 综合知识 |
1.乐理(80%);
2.和声语言分析(20%) 。 |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上册)》,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
音乐学常识 |
1.《中国音乐史》;
2.《西方音乐史》;
3.《传统音乐理论》;
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各部分为50%。 |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
音乐学写作 |
音乐评论或专题写作 |
六、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考生需参加当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我校在浙江文理兼招,其余省份只招文科生。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高考英语单科总分的50%。
2.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后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艺术教育专业除外),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
3.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须按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填报我校。
七、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或其他乐器)成 绩40%,声乐成绩40%,视唱、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