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 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有的专业为笔试,有的专业为技能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为技能测试或包括技能测试的专业由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满分为100分。
② 外国语加试
外国语加试全校统一组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卷内容含听力测试(占30分,30分钟左右),英语听力部分由校外语广播电台播放(考生自备调频频率涵盖73.9Mhz的收音机),非英语的听力在考场用录音机播放。外国语语种与初试相同,分别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
③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以下简称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由业务小组进行面试。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并可向复试考核人员提交任何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成果报告、实验技能操作等形式,专业学位必须进行专业(领域)技能测试并作为面试的一部分,面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按满分100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面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外语、外语口语,具体内容由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前公示。专业学位面试中的专业(领域)技能测试,单独给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教育硕士技能测试为讲课或说课。其他类别专业学位技能测试由各学院制定测试方式。
(3)复试程序:考生登录研究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yjs.htu.edu.cn/zs/)查询是否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应选择并确认复试科目,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各学科(专业)按学校要求的程序进行。
4. 复试时间
复试报到时间:2014年4月6日。详细安排及复试名单以后在网上发布。
四、录取标准
1. 复试成绩占考生最后总成绩的30%,其中外国语加试7.5%,专业课考试7.5%,面试15%(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两专业可依据相应专业特色调整复试各部分比例,具体办法由学院制订),考生最后成绩为(各项成绩四舍五入成整数,最终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2.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4. 外国语加试成绩不得低于30分,且不低于报考门类基本复试分数线15分,否则不予录取。
5. 因多数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研究方向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所在学院自行计算汇总,并按比例计算考生的最后成绩,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 复试中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7. 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调剂,调入专业可不再进行笔试,如调入专业认为必要也可自行组织复试科目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五.关于调剂工作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