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各学院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业务小组(以下简称业务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其中一人为秘书),具体实施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合格生源较多的专业可适当加以提高。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信息为准,根据招生简章界定),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招生简章)。笔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4月5日前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原始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表用),并领取体检表。体检表填写时,专业和学院应填写参加复试的专业及所在学院,填写学号的地方应填写准考证上的15位考生编号;
(3)考生自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兴趣),要求用A4纸打印空表后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研究生学院网站2013年11月22日公布的《2014年硕士招生学籍学历认证通知》中所列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类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
(6)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复试。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学院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各学院参加复试时,由学院再次查验原件并存复印件和考生自述,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研究生学院。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 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入场。发现有替考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提高到1.5倍,最多不能超过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