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有名无实”的继承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是由于传授者在教学中错误地用审美联想、审美感受取代了物质表现手段所致,那是出于观念的糊涂;如果传授者明白物质表现手段在教学中的重要性,但不知通过何种行之有效的物质表现手段来达到教学目的,因而有意识地否认物质表现手段的重要性,并采取第一种传授者的方式进行教学,那是出于不负责任的愚蠢的狡猾;如果传授者或演奏者明知自己不能达到原曲的风格要求,因而将其改变后进行演奏和教学,并将作品归于自己名下而有意识将原曲风格性特点的精髓改变,则是出于自私的目的了。
中国古代将抄袭别人言论和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称为“剿说”、“攘善”、“掠美”。“剿”即抄袭,而“攘”和“掠”均为抢夺之意。孟子甚至将那些“古之善者不述,己有善则作之,欲善之己出”之人称为“不君子者”。故《礼记·曲礼》所载的“勿剿说”的古训历来为学人所服膺,并奉之为为学道德之圭臬。
对于经前人整理的传统曲和今人创作、改编、移植的现代曲,均应辨明其艺术价值之所在,尊重其原始创新性成果。对原曲进行的二度创作与演绎,均应在不违背原曲风格、寓意的基础上对原作进行适当润色,以免喧宾夺主。二度创作成分较多的作品,虽然可以冠以“传谱”、“演奏谱”或“整理”之名,但冠名的目的应是为了向世人表示这只是自己对原作的个人理解而已,而决不应有以创作者身份将二度创作的作品视为自己的作品并加以炫耀,否则难免会有“攘善”、“掠美”之嫌。因此,只有人人都尊重他人的原始性创新成果,尊重传统中的风格精髓,才能使那些反映着古筝艺术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轨迹、经世代相传而不衰的代表性技法和风格特点的因素得到完整的继承。这样的继承才是有名有实、名实相符的继承,才能真正促进古筝艺术的发展。
委靡不振的学风
学风不振是当前古筝艺术领域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其主要表现为:撰文无见地,著书不立说。许多学术论文立论空泛,内容雷同,舍本逐末,避重就轻,令人读来味同嚼蜡。学术人缺少学习、研究精神,学术论坛缺少学术争鸣氛围。当一门学科的学术人相聚时不谈学术谈天气,不搞学术争鸣而闹个人矛盾时,很难想像该门学科今后如何发展。
亚里士多德曾经把学者分为两类:一类为拥有知识的学者,一类是发现知识的学者。然而当今学术队伍中的学者成分远较亚里士多德时代复杂。除了前述的两类学者外,还大量存在着这样一些“学者”:学过但未真正学会过,因而也未真正拥有过知识的学者;学而不优却已“仕”的学者等。这恐怕是亚里士多德所始料未及的。我们很难企望他们写出多么高质量的学术论著来。因此,倡导学习、研究之风恐怕是古筝学术界最急迫的事情了,不如此,筝艺的发展便无从谈起。
走调的百家“争名”
“文人相轻”据说最早出自魏文帝曹丕之口,可见此风由来已久。此风在两千多年后的古筝界得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发展,以至于演绎成为“新说文解字”曰:“筝,个个争也。”从“相轻”到相“争”,不能不说是一大发展。对这种发展,无论是作为文人的筝人还是作为筝人的文人,均不会产生丝毫的自豪感,对于这不无讥讽之意的发展,无论是“轻”人之人,被“轻”之人,还是相“争”之人,均会从心底里感受到一种酸溜溜的耻辱感。因为这种刻薄的贬损之词不幸言中了古筝界存在的一些非学术性的“争名”现实。不仅如此,现实中的“争名”方式已浅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至于职称、学历、师从、学校牌子、年龄、艺龄、经历,甚至早一年毕业,早一年工作等,均可以成为相轻相争的资本、依据和筹码,从而使得同行之间互存戒心,不敢进行正常的学术交流和艺术切磋,有演奏、教学新法者也不敢毫无保留地施教,欲学其新法者羞于启齿而采用迂回方式去获得。如此恶性循环地发展,使本已很复杂的筝人关系更加复杂,严重地影响着筝艺的交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