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 演奏(乐器不限):乐曲 1 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 20%+演奏 10%+视唱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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