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含二声部弹唱)。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听写》、《乐理》; 面试:指挥指定曲目 3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 1 首管弦乐队作品、1 首合唱作品指挥;演奏钢琴乐曲 1 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 =指挥 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 20%+钢琴演奏 10%+视唱 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 |
2、演唱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民族声乐 ●美声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5 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 1 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 1 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 1 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5 首【曲目须有 1 首外国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说明: 民族声乐、美声考生均可兼报通俗声乐,不另行参加通俗声乐考试,其专业结构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按通俗声乐、民族声乐兼报通俗声乐、美声兼报通俗声乐三个方向分别排队,分别分配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民族声乐和美声复试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伴奏; 通俗声乐仅可使用 CD 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 CD,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话筒演唱。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二胡 ●琵琶 ●扬琴 ●古筝 ●阮 ●竹笛 ●笙 ●唢呐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4 首。 ●民族打击乐器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中国大鼓乐曲 1 首、小军鼓练习曲 1 首、键盘类打击乐器乐曲 1 首、排鼓乐曲 1 首;从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马林巴、组合打击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 1 首,曲目自定。 说明:以上除二胡、古筝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4、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管乐
科目及 要求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乐曲 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可以视谱演奏)。 说明:以上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弦乐
科目及 要求 | ●小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巴赫无伴奏组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 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 1 首、协奏曲 1 个乐章。 ●中提琴 ●大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巴赫无伴奏组曲 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 1 首、协奏曲 1 个乐章。 ●低音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巴赫无伴奏组曲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 1 首、协奏曲 1 个乐章。 ●竖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乐曲 1 首。 说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西洋打击乐器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①军鼓:滚奏技巧 1 分钟(由慢至渐快至快至渐慢至慢,由 ppp 渐强到 fff再渐弱到 ppp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独奏曲 1 首; ②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乐曲 1 首(二棰、四棰不限); ③定音鼓:滚奏技巧(由 ppp渐强到 fff 再渐弱到 ppp),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 ④从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 1 首,曲目自定。 说明:西洋打击乐器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5、钢琴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钢琴演奏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复调作品 1 首(前奏曲与赋格)、肖邦练习曲 1 首、其它练习曲 1 首、古典奏鸣曲 1 个快板乐章、乐曲 1 首。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6、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手风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 1 首、乐曲 2 首,演奏复调作品 1 首。 ●电子管风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快速技巧性乐曲 1 首,演奏复调作品 1首、乐曲 1 首。 说明:以上除钢琴演奏与编导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7、通俗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爵士鼓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 2 条(1 条滚奏,力度由 ppp 渐强到 fff 再渐弱到 ppp演奏;1 条选自 Sabin 军鼓基本功 40 条),爵士套鼓基本功训练 1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军鼓练习曲 1 首、爵士套鼓乐曲 3 首。 爵士鼓仅可使用 CD 伴奏,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 ●古典吉他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双音音阶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轮指练习曲或含有轮指技术的乐曲 1 首、复调作品 1 首、练习曲 1 首、协奏曲 1 个快板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 1 首。 ●萨克斯管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乐曲 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 说明:以上除萨克斯管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除爵士鼓外,其它各专业品种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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