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 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 2、复试。 ②舞蹈即兴创编(无音乐命题小品创编,表演时间 90 秒以内)。 说明: 舞蹈表演专业和舞蹈编导专业可以兼报,按不同比例计算专业结构成绩。 |
计分 方法 | 1、舞蹈表演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40%+舞蹈表演 25%+舞蹈即兴创编 15%。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50%+舞蹈表演 25%+舞蹈即兴创编 25%。 2、舞蹈编导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30%+舞蹈表演 20%+舞蹈即兴创编 30%。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40%+舞蹈表演 20%+舞蹈即兴创编 40%。 (3)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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