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第二届中小学生戏剧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合唱、戏剧节的主题是“同在蓝天下”。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展现我省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鼓舞下,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省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在校学生。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中职)组进行。
四、活动安排
合唱节、戏剧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活动阶段(2016年3月—2016年8月)各地和学校要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多种形式的年级、校级、县区、市级展演,从中推选出优秀合唱节目和剧目录制光盘参加省级活动。各地请将本地、本县(市、区)级展演时间和地点报至邮箱:1542578072@qq.com,江西教育电视台将根据各地开展活动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拍摄,请各地和学校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省级录像评比活动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0月)活动组委会于10月初组织专家对上报合唱节目、戏剧节目光盘进行评选,合唱小学组只进行光盘评选,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学校)优秀合唱、所有组别戏剧类优秀剧目将参加省级第二届戏剧节现场比赛活动。
第三阶段:省级现场展演活动阶段(2016年10月)现场比赛活动将于10月下旬举行。省级现场展演活动由省教育厅组织分片区展演。
五、节目内容和形式
1.节目内容
参演的合唱节目和戏剧节目应符合合唱节、戏剧节的指导思想和主题,表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以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少年的精神风貌为主。鼓励学生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进行戏剧创作,演绎生活的无限精彩,同时也支持排演古今中外经典戏剧作品。
2. 参演形式和要求:
合唱节目:小学组每队60人,初中、高中组每队40人,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演唱不超过8分钟。可采用钢琴、手风琴伴奏或无伴奏合唱,指挥和伴奏须由本校教师担任。
戏剧形式包括:话剧、戏曲、儿童歌舞剧、音乐剧、短剧等。主要演员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六、奖项设置
1. 优秀组织奖
设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地从所属县(区)中推荐,经活动组委会审定,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属县(区)数的20%。
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宣传发动广泛;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较好地体现了活动宗旨,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组织了市、县(区)、校级集中展演活动,有书面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报送活动的信息材料。
2. 优秀节目、剧目奖
分组、分类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从获得合唱一等奖的学校中命名10个优秀合唱团。
3. 各单项奖
设指导教师奖和戏剧类单项奖,分组评选出优秀编剧(限发本校教师)、演员奖等若干,从一等奖获奖剧目中产生)。
七、报送要求
1.合唱节目:
以学校为单位分组报送合唱录像光盘,其中:萍乡、鹰潭、景德镇、新余和省直管县(市)小学组各报3个,初中组、高中组各报2个;其他设区市小学组各报5个,初中组、高中组各报4个。合唱录制成DVD格式,由各设区市统一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各报1个。每个光盘上要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市、县(区)及参赛学校、节目名称以及指导教师;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单位名称、指导教师姓名以及相关标志。
2.戏剧节目:
为鼓励各地各学校涌现出更多优秀戏剧作品,戏剧节目报送原则上数量不限,但每组不得少于1个、不得多于5个。组委会将组织评委评出优秀戏剧节目中参加省级现场展演。各参评单位报送现场同步进行录音、录像的剧目DVD光盘、剧本、主创人员相关资料(包括编剧、指导教师、主演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年级、专业等)各2份。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学校、演出时间、所在组别、剧目名称及人数等,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及相关信息。
合唱和戏剧节目录像光盘和参赛报名表(附表1、2)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南昌市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商务写字楼38栋503室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791-88509230,18970086682;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活动方案和总结报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同时将参赛报名表(附表1、2)发送电子邮件至jxsysjy@163.com,联系人:谢莲花,联系电话:0791-86765205,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05室。
八、组织机构
成立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江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戏剧节活动组委会,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为组委会主任,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各中职学校分管领导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表:
1.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合唱节参演节目报送表
2.江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戏剧节参演节目报送表
附表1
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合唱节参演节目报送表
设区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参赛单位 | 组别 | 曲目名称 | 表演时间 | 指导教师(本校) | 是否创作 |
注: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参赛报名表(附表1、2)发送电子邮件至jxsysjy@163.com。
附表2
江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戏剧节参演节目报送表
设区市教育局/学校(盖章):
参赛单位 | 组别 | 剧目名称 | 编剧 (本校) | 表演时间 | 指导教师(本校) | 是否创作 |
注: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参赛报名表(附表1、2)发送电子邮件至jxsysjy@163.com。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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