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招考方向考试要求及内容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钢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 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 1 首(只演奏赋格)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 2 首(2 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 1 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 Op.10 或 Op.25,另 1首任选) |
二 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 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1 首 2.演奏外国乐曲 1 首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考试注意事项:
1.钢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5 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4.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 分钟。超出 20 分钟,评委有权打断,但不影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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