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试要求及内容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乐器演奏 |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 3 首,一 试时从中自选演奏 2 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 8 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 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 种,曲目自选 3 首 |
二 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 2 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1 首,含演奏视奏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 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 种(包含一试未演奏乐器);曲目自选 3 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1 首)。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 2.视奏 1 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 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若未按要求填报曲目,取消考试资格。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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