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