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教育部规定: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联考的考生和报考我校会计专业学位领域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MBA、MPA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MBA、MPA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
五、初试
(一)按“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规定,请准考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单独为准考生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具体详细地点由我校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专业学位各招生类别均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和强军计划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兰州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