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教育部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的规定。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时未出具其所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报考学院(或研究院)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经有关学院(或研究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
(四)考生在初试中,如初试科目有一门缺考或违纪,该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五)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报到时审查,请有关考生在来校参加复试前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毕业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
■关于往届考生学历和应届考生学籍的说明
考生报考时所持的学历或学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能够查询到的学历或学籍,我校直接予以认可。
以下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后其学历才予以认可:
A.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B.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有关说明。
●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等考生或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资格。
(六)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在复试时确定。
(七)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