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乐理
考试内容
(一)音
1.乐音体系、音列、音组、音区和音域;
2.基本音级和变化音级、音名和唱名;
3.音律;
4.自然半音和自然全音、变化半音和变化全音、等音。
(二)记谱法
1.五线谱:
①谱表和谱号;
②音符和休止符;
③附点、延音线和自由延长号;
④变音记号;
2.简谱记谱法;
3.五线谱与简谱记谱法相互的译记。
(三)节奏、节拍
1.节奏、节奏型、节奏的特殊划分形式;
2.重音、小节、节拍、拍子和拍号;
3.拍子的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和交替拍子);
4.完全小节和不完全小节;
5.切分音、切分节奏;
6.连音符;
7.音值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