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的规律
1.通过舞台解决“会唱”问题
实施声乐教学的最后手段是在舞台,而不在琴房。单纯的技巧不可能成就一位歌手,但一个成功的歌手却不可能是没有技巧的。我一直是注重技巧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就开始探索声乐技巧和规律。80年代初期,我还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了“我是怎样唱高音的”的讲座,后来讲稿还发表在《音乐论丛》(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不定期论文集)上。但我认为,一个歌手既要“能唱”还要“会唱”,技巧往往只能解决“能唱”的问题,而“会唱”的问题只能依靠舞台综合训练解决。因此,我把声乐教学分为3个环节:“歌唱发声训练”、“曲目演唱训练”、“舞台表演训练”。“歌唱发声训练”就是发声技巧训练,即所谓“练声”;“曲目演唱训练”即针对具体曲目的训练,可称作“练歌”;“舞台表演训练”则是舞台实践,即“走台”。这样,声乐教学就成为一种既重视基本功、但最终又以舞台表演为落脚点的综合训练。在课堂教学中,3个环节,环环相扣,综合实施。在“歌唱发声训练”中,我注重基本功,并重在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发声观念,但不脱离具体的曲目,坚持“练为战”的思想。在“曲目演唱训练”中,我强调歌唱的语言和风格。一个歌者首先就要学会咬字和吐字,不仅要掌握普通话,而且还要学好各地方言和外语,以适应演唱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不同风格歌曲的需要。我常常要求学生“卖什么吆喝什么,学什么像什么”,至少也要“像不像,三分样;齐不齐,一把泥”。这就是“一手伸向西洋,一手伸向民间”,广泛涉猎古今中外经典曲目,尤其要虚心向民间歌手、戏曲名家求教,过语言关,过风格关,然后再形成自己的个性。最重要的是“舞台表演训练”,因为一个歌手归根结蒂还需要具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说白了,一个歌手只有不断地上台,才可能具有一些舞台经验,才可能真正“会唱”。因此,声乐教学的落脚点在舞台上,而不是在琴房里纸上谈兵。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教学中,重视学生舞台表演能力的培养。学生唱歌时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举止,每一个眼神,以至手放何处?眼睛看哪里?都是声乐教学的重要内容;尤其要让学生学会怎样和观众交流。和观众交流互动不是献媚,也不是一味地讨好观众,而是把自己一颗真挚、真诚、滚烫的心抛给观众,在歌声和观众之间寻找情感的“焊接点”;燃烧自己,点燃观众心中的激情,共同燃起情感的火焰。不仅如此,一个歌唱演员在舞台上始终还要保持一种兴奋的状态,应克服自身心理障碍和外界的干扰,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给观众。这也是一个歌唱家的艺德。这才是与观众真正的交流。最后,一个声乐教师应千方百计地让学生有更多的舞台表演,并帮助学生对舞台实践的得失及时加以总结。总之,声乐教学应克服重“声”不重“情”、重“唱”不重“演”的弊端;在重视技巧训练的前提下将舞台表演作为声乐教学的最后环节,把培养歌唱演员作为声乐教学的终极目标。
2.在理性中达到自由
声乐教学应强调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也就是理性认识与直觉把握的统一。艺术大多都是以感性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艺术创作和表演更离不开感性。但艺术绝不拒绝理性,最终都体现为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声乐教学也应强调理性与感性的统一。首先,声乐教学应体现出一种理性精神。这种理性精神是多方面的。具体地说,在技巧训练的过程中,应让学生逐渐认识和理解发声的基本原理,以及获得良好声音的条件和方法。在进行具体的曲目练习时,应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及语言(歌词)加以准确把握。这种准确性就基于对音乐的理性认识。在舞台表演训练中,则应让学生理解和把握艺术表演原理和舞台表演的基本规律。只有不断追求这种理性精神,培养出来的歌手才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歌手,才有别于“原生态”歌手,不仅“能唱”“会唱”,而且还基于科学和理性去唱。但在舞台表演中,这种理性精神又只能是一种潜在的东西,因为任何一个歌手在表演过程中都不能拘泥于上述理性的框范,而应挥洒自如,甚至是一挥而就,进入一种直觉把握的自由境界。这种理性认识和直觉把握的统一,正是声乐教学所应强调的。自由是歌唱艺术最高的境界。这无疑也是每个艺术门类的最高境界。怎样达到自由呢?首先必须受到理性的制约,在此基础上要进行一种感性或直觉的把握。这如同中国画的“写意”。歌唱也似乎是一种“写意”。试想,如果一个歌手在舞台上唱歌时还想着发声技巧、音准、节奏,而不能达到一种训练有素之后的轻松,那还能唱歌吗?如果在舞台上还套着理性的枷锁,那就不可能表达出真挚的情感,更不可能和观众进行交流。因此我认为,理性地去把握歌唱的原则、方法、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是完全必要的,但在舞台表演时又要忘记这些。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先天条件很重要,但更要靠后天的习得。这种后天的习得是一种综合素质,需要一个歌手毕生的修炼。一个歌手从孩童时热爱唱歌到学生时代学习唱歌,再到后来善于唱歌,实际上就是一个从非理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到非理性的过程,他一生的探索和努力就是在理性和直觉之间找到一种自由。这种自由就是歌德所说的那种真正的自由—— 一种遵循理性原则和规律的自由。
3.“大歌小唱”与“小歌大唱”
声乐教学应讲辩证法,在处理作品时应遵循“大歌小唱”、“小歌大唱”的原则。“大歌”必“大唱”,为什么要“小唱”呢?我所讲的“大歌小唱”,是说唱那种大气磅礴的歌曲,不应面面俱到,在某些细节上大做文章,应抓住歌曲的灵魂,把握一条主线,诉诸一个对象,集中一种情感。例如,《北京颂歌》《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延安颂》等歌曲的演唱就必须遵循“大歌小唱”原则。演唱这类歌曲就需要一种大爱,一种激情,一种气势,一种境界。这种爱就是对祖国之爱,对党、人民和军队的爱;这种激情和气势就如同黄河、长江,滚滚而来,奔腾向前;这种境界就是崇高—— 一种具有超越性的审美体验。这就意味着,演唱这类歌曲不能拘泥一些小感觉、小技巧、小创意,所谓“小人小马小刀枪”。我唱这类歌曲时,情感就往往集中在这一点上,那就是一个“爱”字,而不是宽泛的、零散的。因此,抓住了“点”的“小唱”,就能唱出大气势。我演唱《船工号子》时也是如此,集中表现船工的精神和气质,而将语言和技巧“忘”掉了。当然,这不是说不要语言和技巧,而是将其潜移默化地融会在一种激情之中。这就是“大歌小唱”。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小”,也就是“大”,有一点儿“大智若愚”的味道,也只有在这种“小”中才能做“大”。这也许就是辩证法。所谓“小歌大唱”,就是将简短的歌曲诠释得淋漓尽致,使之有人、有情、有诗、有画。我在处理《槐花几时开》时就遵循了“小歌大唱”的原则。一首小歌,必须大唱,应把其中的情景、人物、戏剧、矛盾表达出来。所谓“小歌大唱”,旨在体现一种以小见大的创作意图,如同写文章,“小题大做”,这也就是“小即美”的审美意识。
李双江去新疆慰问演出,激情演唱《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
演唱心得
1.《北京颂歌》
演唱《北京颂歌》使我获得三点体会:第一,演唱好一首歌曲,像创作一首歌曲一样,也需要对生活的体验。如果没有妈妈提醒我去天安门看日出,也许我始终都不能找到演唱这首歌曲的感觉。作为一个歌手,应体验歌唱所表现的生活,并将自己的人生经历注入其中。这种体验可以使歌者进入词曲所表达的艺术境界,甚至还可以拓展歌曲所表现的艺术境界。第二,演唱好一首歌曲,需要一种热情,一种激情。尤其在演唱《北京颂歌》这种“颂歌”的时候,需要一种大爱,需要一种崇高感,还应有一种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境界,甚至是一种宗教般的虔诚。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情感上的升华。第三,同期录音可以使一首歌曲获得最佳的艺术效果。当然,同期录音对于一个歌手是一种考验。因此,在进行同期录音前,歌手应反复练习歌曲,唱它100遍,唱得滚瓜烂熟,还要熟悉录音棚的环境,应和乐队指挥家及演奏家们、录音师进行一定的沟通,甚至和他们交朋友;在可能的情况下,歌手还应研究总谱,看一看乐队的排练,表现出对同行和合作者的尊重。
2.《拉着骆驼送军粮》
20世纪60年代,阿里的战士们常年缺氧,人就像生活在口袋里一样。风吹石头跑,四季穿棉袄,信息闭塞,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虽有骆驼运输,却也很有局限,只能集中在每年的八九月份,因为再迟大雪就封山了。因此战士们,每年大概只能集中一次看到家信,但看的家信却是一大摞。拉骆驼的战士也很艰苦。从出发到目的地,他们的嘴唇都出血了,手脚和暴露的脸部都有冻疮和裂口。他们没白天没黑夜地赶路,与骆驼为伍,以骆驼为伴。在浩瀚无垠的沙漠里,几乎没有山峰,没有植被,没有鸟叫声,很寂寞,很静谧。战士们聊以自慰、排忧解闷的只有歌声。所以,这首《拉着骆驼送军粮》来自实实在在的生活,它是有血有肉的,它是我生命历程中自然流淌出来的声音。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时,仿佛一下子回到了浩瀚无垠的沙漠里,回到了那高大稳健的驼背上,回到了亲如兄弟的战友们中间,脑子里回响起有节奏的驼蹄声和驼铃声,眼前则浮现出战友们的笑容。这首歌曲我唱得很激动,我唱得有板有眼,我唱得有滋有味,因为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它是我身上的肉,它是我血管里的血。在我演唱过的歌曲中,几乎每一首歌曲都有一个鲜活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挫折、磨练、追求,有幸福、爱恋、希望。几十年来,我总是将自己的故事融进歌曲中,只有这样才能感动自己,进而感动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