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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8 10:5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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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并已取得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相应层次(本、专科)的合格成绩。

  (二)专业课考试报名

  专业课考试报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须关注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持2012年高考考生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等材料,报名具体要求请查询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报考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报考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12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普通高考文史类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科目满分均为300分。

  单考单招艺术类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凡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北京市未组织统考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1)美术统考

  美术统考已于1月2日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完成。

  美术统考成绩通知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由各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12年1月12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美术统考成绩。

  (2)校考

  校考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