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章程
录入时间:2012/2/10 16:0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总则
第三届“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普通高校音乐联盟、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表演艺术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音乐创作》编辑部和中共贵州省凯里市委、凯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民族器乐赛事,旨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器乐的发展、加强民族音乐爱好者的交流、展示民族音乐表演者的风采。
二、组织机构
1、比赛设大赛办公室,负责组织比赛的日常工作,处理与比赛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10-84921442、010-8492144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中间建筑1区310室
联系人:邵凡珂
2、根据比赛评选工作的需要,由比赛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
3、比赛网站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
4、比赛设报名办公室,负责此次比赛的一切报名工作。报名办公室设在大赛办公室。
三、报名流程
全国45岁以下、18岁以上的民族器乐的演奏者均可参赛。
1、初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进入复赛选手报名费为300元/人。
2、报名日期:2012年2月5日——2012年4月30日。
3、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单位集体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参赛选手请到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相关专题版块在线填写报名表,按照报名表的要求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报名成功后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选手参赛号。
单位集体报名:参赛选手请到各单位负责老师处报名(填写报名表,交电子相片),由各单位负责老师统计报名情况并将报名表和电子相片在2012年 4 月25 日前邮寄到大赛报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