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艺术类项目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2/14 1:2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012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艺术类项目实施方案
艺术类竞赛设艺术设计;中国舞及当代舞;声乐独唱;器乐独奏四个项目。
项目二: 中国舞及当代舞
一、竞赛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为中国舞及当代舞(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设学生组(含中职、五年制高职学生)一个组别。
(一)竞赛内容、时间
1.理论知识竞赛(闭卷、60分钟)
2.舞蹈基本功展示(2分钟左右的技术技巧组合,内容以跳、转、翻、控制为主,配音乐)
3.舞蹈作品展示(参赛剧目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
(二)竞赛要求
1.中国舞包括中国古典舞和中国民族民间舞;当代舞主要指广泛吸收而又不拘一格地运用中国传统舞蹈素材和外来艺术素材进行创作和表演的舞种,该舞种能够反映中国当代的社会生活和时代性的精神风貌。
2.参赛作品内容由参赛单位自行选定,但内容应是符合社会和谐发展,健康和积极向上的作品。
3.决赛前须提前10天将舞蹈音乐文件(按照剧目、基本功的顺序)上传至赛务工作小组,统一为mp3格式,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790981586@qq.com。自带备份。
4.《艺术概论》(丁涛著,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6月第一版)为理论知识竞赛卷面考试唯一指定教材。其中70%题量为公示题;30%题量出自教材的第一至第四章和第六章。
(三)竞赛成绩评定
1. 理论知识竞赛文字卷采用百分制,填空题25分、名词解释25分、问答题50分。
2. 技能竞赛评定方法:采用裁判组现场评分,现场亮分。
3. 技能竞赛成绩比例:舞蹈基本功展示占技能竞赛成绩的30%、舞蹈作品展示占技能竞赛成绩的70%。
4. 竞赛总成绩比例:技能竞赛成绩占80%;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20%。
二、裁判
聘请舞蹈专业具有丰富教学及实践经验的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裁判员。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场地: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正规剧场舞台。
设施:地胶,黑丝绒天幕、与舞台演出相配套的基本灯光及音响。
四、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报名时填报指导教师1~2名。
2.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现场裁判员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
3.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不得入场进行比赛。
五、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赛地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有序地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或仲裁组)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其他
1.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赛点赛务工作小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