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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成长”徐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2/19 22:4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幼儿组、小学甲组及乙组和中学甲组及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师及其他从事艺术教育的人员。

  六、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