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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23 17:1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研究生部送交下列材料:

  1、a、网上报名,请至上海音乐学院(www.shcmusic.cn)-“研究生部”-“招生管理系统”-“博士生网上报名”项填写相关内容;

  b、同时下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并按表格内容至单位人事部门签名盖章(请从本院网上“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内下载填写)

  注:a、b两项均需提交。

  2、专家推荐书(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推荐,请从本院网上下载填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答辩委员会评议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单位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政治审查表(请从本院网上下载填写);

  7、一张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不含报名表上张贴照片);

  8、报考艺术学理论、作曲理论、音乐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论文2—3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目录复印件)以及本人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2000字)。同等学力者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还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准由相应学科研究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2万字左右。

  其中报考钢琴艺术理论方向的考生,在提交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后,还需提交钢琴独奏、重奏、协奏曲等演奏录像(不必在同一次演奏会上)180分钟。

  9、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2—3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其中一首要求为具有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乐队作品);

  10、报考电子音乐作曲、音乐数字媒体方向的考生,需填写设备需求说明单,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11、跨专业报考者需提交能够证明达到所要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作品的学术性成果,并通过本院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的认定。如发表在核心刊物上、与所报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节上演出或正式出版的音乐作品(大中型器乐作品)等。

  12、同等学力者不交3、4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单,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3、港澳台考生需提交护照、台胞证复印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把报考人送交的材料提交给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报考人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进行专业方面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八)报考费用

  考试资格审查费100元,考试费150元;加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

  境外学生报考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