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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2012年度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16:0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进一步落实县局年度工作“八个一”工程要求和县教体局[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重在普及,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学生向真、向善、向美,以此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活动主题

  “文明塑造心灵 文化引领校园”

  三、活动内容

  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活动要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参加对象

  全镇各小学,公、民办幼儿园的学生(幼儿)。

  五、活动项目和形式

  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

  1、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8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限1人,指挥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2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管乐、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2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1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1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80cm或55×55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cm)、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

  (3)摄影:尺寸不超过60×60cm。

  六、活动的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上旬)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各校(园)在接到本方案后,应成立本单位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艺术展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分派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并落实活动专项经费,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2)宣传动员。各校(园)根据中心校的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详细安排,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以此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的建设。

  2、活动开展阶段(2012年3月中旬—6月1日)

  分三个阶段:

  (1)校(园)级开展活动阶段:各校(园)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校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各校(园)要在2012年5月1日前举办一次校(园)级艺术展演活动。各校(园)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并把总结与活动的图片、活动节目单等资料报中心校办公室,以作为校长考核及评价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2)镇级艺术展演活动阶段:各校(园)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选优秀作品于3月30日前,上报文艺节目截止时间均为4月20日(以上为县局规定的最迟时间)上报中心校办公室,中心校将在5月25日前后举办一次镇级艺术展演活动,对各校在展演活动中的节目和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打分评比,设立奖项进行奖励和表彰。

  (3)县级艺术展演活动的阶段:中心校对在镇级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优秀节目和作品,上报推荐参加县级艺术展演活动。若在县级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奖项,中心校将给予学校和辅导老师一定的物质或经济奖励。县级艺术专场演出及作品展出时间为2012年6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