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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3: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校长论坛。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四、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4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展演活动第一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2012年5月至6月)为市展演活动阶段。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艺术展演类节目,可在“六一”儿童节前以中心校为单位集中展演,评选出优秀节目,按附2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好光盘,于6月5日前交回市教育局教育股,评选后送运城市教育局,参加地、省评选。艺术作品各单位要按附2要求制作好,于5月18日前交回教育股,5月28日—6月13日将在市少年宫统一展评,优秀作品要送运城市教育局参加评比。

  第三阶段(2012年6月至7月)为运城市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运城市教育局将安排专家组,评选出运城市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优秀艺术作品等。并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并于9月参加全省优秀节目展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