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考级资讯 >> 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17:0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奖项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6、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二)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由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批准。

  县(市、区)级优秀组织奖,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予以审定。每市推荐的数量为参加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20%左右。参评县(市、区)优秀组织奖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七、组织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成立第四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市和各县(市、区)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

  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经费

  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筹措。各市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