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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活动通知
录入时间:2012/3/27 15:1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每个申报主管部门在对参评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报送1份申报报告,注明参评对象的名称、数量、资格审查证明等,加盖申报主管部门公章。

  (三)各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的作品类“楚天群星奖”参评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门类各不超过6件(舞蹈类中广场舞蹈作品不超过1件,音乐类中合唱团不超过1件),美术、书法、摄影门类各不超过10件。项目类“楚天群星奖”、“楚天社文之星”参评项目(人)不超过2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项目类“楚天群星奖”、“楚天社文之星”申报数为1个)。

  (四)报送材料

  1、音乐、舞蹈类参评作品需报送以下材料:

  (1)作品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作品);

  (2)音乐作品曲谱5份;

  (3)作品报送表(见附件2、3、4);

  (4)音乐类参评合唱团除DVD光盘和报送表外,需另外报送:

  合唱团简介(200字以内);非职业合唱团资质证明,合唱团演唱剧照,指挥、团长照片;演唱曲目;词曲作者、指挥、团长、钢琴伴奏姓名;新创或改编作品曲谱10份,新创或改编作品的相关背景资料。

  2、戏剧、曲艺类参评作品需报送以下材料:

  (1)作品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作品,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2)戏剧作品剧本5份,演员角色表5份;

  (3)作品报送表(见附件5、6)。

  3、美术、书法、摄影类参评作品需报送以下材料:

  (1)作品照片光盘(每个门类刻制一张);

  (2)美术、书法作品8吋彩色照片,照片应能较好反映原作,符合出版要求,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画种(形式)、尺寸等;

  (3)作品报送表(见附件7、8、9)。

  4、项目类参评项目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10)。

  5、“楚天社文之星”参评人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11)。

  (五)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时间安排及时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省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1、音乐、舞蹈类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2、戏剧、曲艺类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3、美术、书法、摄影类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4、项目类参评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5、“楚天社文之星”参评人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