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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活动通知
录入时间:2012/3/27 15:1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奖程序

  作品类“楚天群星奖”评奖分初选和决赛。初选为影像评选,决赛为现场演出(展览)评选。

  项目类“楚天群星奖”和“楚天社文之星”通过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二)时间、地点

  作品类、项目类“楚天群星奖”和“楚天社文之星”的决赛及所有奖项的产生、公布、展览和颁奖仪式将于今年10月举办的首届湖北艺术节期间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机制

  (一)成立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文化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厅社会文化与非遗保护处处长、省群众艺术馆馆长、省图书馆馆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

  1、审定评奖办法和标准;

  2、指导全省的评奖工作;

  3、审定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获奖名单。

  (二)设立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社会文化与非遗保护处,负责评奖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整理各地的申报材料;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向领导小组提交建议获奖名单。

  (三)成立评审专家组

  为做好第十五届“楚天群星奖”评奖工作,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由省文化厅领导和我省文艺界专家组成,按照艺术门类分组。

  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评审细则;

  2、对参评作品、项目和个人进行评审;

  3、向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

  (四)各申报主管部门

  1、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参评对象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

  2、负责监督、落实、指导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评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