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9:5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各校要成立本地本校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或领导小组,制定艺术展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学校把展演活动的方案、获奖作品名单、活动简报上报各县(市)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并分别于2011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按要求将评选出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报送朝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各地各校务于6月20前将本地本校艺术展演活动总结,报朝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9月),为市组织艺术展演活动阶段。
(1)市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县(市)区检查、督导。
(2)6月中旬—7月上旬,市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
(3)9月中旬,市艺术作品展、朝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总结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3、第三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上旬),为组织参加辽宁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阶段。
市组委会在各地各校报送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中选出一部分参加省展演活动的评比,被省评选上的节目、作品将参加2011的全国集中展演活动。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报送数量及具体要求
1、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报送数量
每个县(市)区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其中小学组、中学组各2个节目,小学乙组、中学乙组各1个节目,局直中小学每校1个节目。
2、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3、各县(市)区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中,中学甲组和小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其余再考虑不同的节目类型。
4.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需分光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县区、学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