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2012年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的发展,加强我校学生艺术队伍建设,完善文艺特长生的培养机制,根据《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7〕43号)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今年将在六年级招收管弦乐、美术、舞蹈项目的特长生。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彦昌
成 员:陈杰、陈龚
监督:周琼
二、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陈杰
成 员:陈龚、杨洁、余海艇、王奕
三、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将在六年级招收管弦乐、美术、舞蹈项目的特长生。
符合本区初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综合素质评价较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得艺术特长生的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管弦乐、舞蹈、美术、书法)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3、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四、特长生的招生和录取
1、制定实施办法
我校根据《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制订《曹杨二中附属学校2012年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确立项目招生人数,专项测试的时间内容、工作程序等。我校将实施办法报区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及学校网站上公示。
此次文艺特长生占招生数的5%,共10人。
2、推(自)荐特长学生
特长生就读学校、我校和学生本人都可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推荐和自荐。被推荐和自荐的学生都必须到就读学校领取《2012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凡意愿选择我校的特长生请在我校规定的专项测试时间内带好学生证和资格审查表《成长记录册》及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接受专项测试。
3、组织专项测试
我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专项测试标准进行选拔。
4、公示认定名单
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依据对口项目和学生意愿,由我校择优录取,并上报区特长上招生工作小组。由区文艺特长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认定的取得文艺特长生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其就读学校、我校和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一周。未经公示的文艺特长生,我校一律不以文艺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5、签订录取协议
确定为录取的文艺特长生,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否则,我校可取消其文艺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
6、公示录取名单
被正式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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