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推免生、单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下称“保返生”)、调剂生、破格生)均应参加复试。2012年推免生已完成复试的,可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后另行公布。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2。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4月5日前,各学院在网上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4月8日(或13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35元)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三)4月8日—12日,考生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缴交复试费并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四)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五)个别学院的体检和复试时间另有安排,以学院网页通知为准。
五、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4月8日—25日,由各学院根据实际进行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体检时间限每周二、四、五上午);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4.研招办为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
5.第一志愿单位在5月15日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并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寄到我校;
(三)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也须有数学。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专业。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