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5.文化市场重点工程
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编写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轮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发布执法装备标准,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改善执法手段。
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工程:编制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标准体系,统一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建成中央、省级监管数据中心和专用传输网络,逐步建成覆盖全国、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
全国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工程:建立文化市场各行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定文化市场各行业服务标准以及文化产品生产标准,建立全国统一、信息公开共享的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规范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行业监督、评级评优等工作流程。开展文化市场诚信建设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八、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
(一)强化文化在国家对外工作大局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密切我国与世界各国及重要国际组织的文化关系。配合国家重要外事工作,组织国家文化年、中国文化节、文化周等重大对外文化活动。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区域组织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加大对外文化援助力度,巩固和促进同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区域机构的互动联系,开展多边及双边机制下的文化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事务,增强话语权。
(二)树立“文化中国”新形象。创新方法、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深化内涵、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精心组织“欢乐春节”等大型品牌活动。加强文化人士交流与互访,拓展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物、图书、影视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国际对话,倡导相互尊重、开放兼容的文明观,支持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学术对话与研讨,增强国际学术界的中国声音。
(三)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整体发展,完善全球布局,加速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内容丰富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加强运营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构建中华文化海外展示和体验综合平台。统筹宣传文化系统和地方文化资源,密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与其他海外教育和文化机构的合作,借助扎根当地的平台优势,加强与驻在国民众的交流互动,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国外优秀成果的吸收借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