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70cm以上(含),女生身高应在160cm以上(含)。
2.报考护理学专业、护理学(英语)专业、护理专业、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70cm以上(含),女生身高应在158cm以上(含)。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调档比例执行各省相关规定。
3.对按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8.录取新生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9.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部分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和绘画专业,吉林省考生执行统一的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三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入学两年后划分专业和专业方向。
12.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流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五个专业按专业招生、按工商管理类培养,两年后有5%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在以上工商管理类五个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13.朝鲜语专业为“2+2”中韩合作培养项目,部分学生在学程后两年可申请到韩方大学学习,修读相关课程合格,毕业后颁发北华大学和韩国大学毕业证书。(韩国大学:公州大学校、江原大学校、庆南大学校)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