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语专业为“2.5+2”中日合作培养项目,部分学生在学程后两年可申请到日本大学转换相关专业(经济、法科、教育等)学习,修读相关课程合格,毕业后颁发北华大学和日本大学毕业证书。(日本大学: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北陆大学)
15.英语、英语(师范)专业为“2+2”、“3+1”、“1+2+1”中美、中英合作培养项目,部分学生在一、二、三年级期间,申请到美国或英国各大学学习,修读相关课程合格,毕业后颁发北华大学、美国或英国大学毕业证书。(美国、英国大学: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美国特洛伊大学、美国鲍尔州立大学、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彭布罗克分校、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卡尼尔分校、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英国格林多大学、英国约克圣约翰大学)
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师范)为“3+2”中瑞合作培养项目,部分学生在三年级申请到瑞典布莱京理工大学学习,修读相关课程合格,毕业后颁发北华大学和瑞典布莱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17.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数字媒体)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为中韩合作培养项目,部分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到韩国东西大学校学习,修读相关课程合格,毕业后颁发北华大学和韩国东西大学校毕业证书。
18.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份,必须具有其户口所在地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资格,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合格;我校未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份,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获得合格资格。
19.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取得吉林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者,可报考初等教育(美术)专业;取得我校及其他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者,可报考我校初等教育(音乐)专业。
20.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份2012年高考报名,通过我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份2012年高考报名,通过我校的资格审查,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份审核合格。
22.初等教育专业(语文)、初等教育专业(数学)、初等教育专业(英语)、初等教育专业(计算机)、初等教育专业(音乐)、初等教育专业(美术),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2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eihua.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596、64608592(传真)
联 系 人: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bhdxzsb@126.com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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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