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北华大学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详见北华大学《2012年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注:各专业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结果执行)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师范)专业、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含)。
2.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师范)专业、俄语专业、护理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
3.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医学检验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
5.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