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少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类别(领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类别[领域]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实际接收人数将于10月20日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考生可于2012年9月上中旬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2年9月28-9月29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在10月份重复报名。
3.所有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通过接收单位的复试,并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若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资格线,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