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们转制院团而言,与新观念、新目标相比,我们或许更关心文化体制改革的新举措。云山同志指出的“新举措”包括4个方面:一是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内容业态发展;三是传播能力建设;四是改革法规保障。很显然,这其中的“内容业态发展”可以说是转制院团演艺产品的“核心关注”所在。对此,云山同志强调的是:“要实现文化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体育、信息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以创新促繁荣、促发展。”云山同志还特别申说:“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
在刘云山同志的这个重要讲话中,“新目标”的5个方面有两个与我们转制院团密切相关:一个是在转企改制基础上增强文化市场主体竞争力,一个是在规范秩序基础上建立文化市场体系。转制院团作为文化市场主体,它的新目标“重点要放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放在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要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与之相关,文化市场体系作为转制院团的生存境遇与发展空间,其新目标“要着力在培育文化要素市场上下功夫,在发展现代流通组织、流通形式上下功夫;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3 围绕“两个面向”实现“两个多出”
转制院团作为一类独立的文化市场主体,当然知道自己必须置身于一定的文化市场体系中。既往的国有文艺院团,其实也总在生产演艺产品,有些院团甚至年年都推新产品,也不乏虽演出场次不多但产品奖项很高的状况。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总是自认为产品不错,却发现鲜有观众为之埋单,因而“有观众无市场”成为不思改变、自我安慰的口头禅,也从心底里期盼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机遇——我们其实深知这一说法的本质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这其实反映出市场主体与市场体系须臾不可分的“鱼水关系”。转制院团之所以需要“转制”,本质上在于围绕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来进行演艺产品生产的体制、机制创新,在于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演艺工作者积极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个面向”和“两个多出”的问题落实到演艺产品生产中,实际上就是如何生产出有效益的演艺产品以及如何有效率地组织演艺产品生产的问题。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我们国有文艺院团的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解放,产生了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令世界为之瞩目的精品和人才。这些精品和人才一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文艺演出繁荣昌盛的绚丽景观,一方面又由于没有真正进入社会文化消费的“大循环”,难以产出“两个效益”相统一并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也就是说,在演艺产品生产方面,我们缺少着眼于广大群众文化消费需求而组织生产的意识,大量精品和人才因无法实现其商品价值而成为文化资源闲置的一部分。其结果,一方面是演艺产品的社会效益因闲置而无法实现,另一方面是演艺团体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不能持续进行。这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束缚了我们的演艺生产力。正因为“两个效益”的无法实现不是受限于我们的生产能力而是取决于产品的市场取向,那转制院团亟待正视的问题应是围绕“两个面向”(群众与市场)来组织演艺产品生产。
围绕“两个面向”来组织演艺产品生产,不能不对群众的需求、市场的需求做总体把握。也就是说,受众的需求取向和构成分析,将成为我们组织演艺产品生产的重要参数。立足于“两个面向”来看大众的文化消费,可以看到他们对于演艺产品的观赏,不仅要好听、好看还要好玩,这个“好玩”也就是我们以往所说的“演戏要有戏”。这实质上是追求观赏过程中的精神参与和娱乐效果。也可以说,大众之所以对“演艺”提出了近似“游艺”的需求,说明希望感受到演艺产品的娱乐效果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休闲”生活。为满足大众的“精神休闲”而进行演艺产品生产,可能是演艺生产在“文化产业”理念感召下首先必须做出的决断。
4 精神休闲与演艺产品的观赏性
生产活动因需求而产生、因需求的提高而发展,是不争的事实和不变的法则。我们注意到,20世纪科学技术对人类做出的最主要的贡献之一,是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人们有了充裕的休闲时间。休闲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全新课题已引起学者们的关注。美国学者杰弗瑞·戈比在《你生命中的休闲》一书中定义了社会学意义的“休闲”,认为“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放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由此可以看到,演艺产品是大众“精神休闲”中可能选择的一种文化消费,这种文化消费的基础是“娱乐性”,是内心之爱的驱动和外在压力的解脱。为了使演艺产品在大众的精神休闲中占有更大的份额,我们一方面应了解大众休闲生活一般意义上的价值追求,一方面也应通过顺应并进而引领大众的精神休闲去追求更高的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