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教基〔2013〕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丽水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织形式
2013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命题、阅卷
(一)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五科: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卷面分数 |
考试形式 | |
6月
11日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1︰30~3︰30 |
数学 |
120分 |
闭卷 | |
4︰10~5︰30 |
社会·思品 |
80分 |
开卷 | ||
6月
12日 |
上午 |
9︰00~11︰00 |
科学 |
180分 |
闭卷 |
下午 |
1︰30~3︰10 |
英语 |
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 |
闭卷 |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按《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30分。
(2)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由市教育技术中心制定方案,对初一、初二学生的实验教学情况和初三测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供县(市、区)教育局列入对校长的业绩考核。
(3)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参加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测,等级按A级记录。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总分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设总分1、总分2、总分3:总分1=五科文化考试之和,满分620分;总分2=总分1+体育成绩,满分650分;总分3=总分2+优惠加分。
(二)文化考试命题
今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考试命题工作采取与兄弟市联合命题的方式。有关联合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落实。命题依据为《2013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丽水市卷)”字样。
命题注重与社会实际和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