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教育局、市招办及我校联合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考生进行体育、艺术专项考核。考生按学校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专项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5.我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按1:1.2的比例,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按四舍五入法确定公示名额)。公示期为一周。
6.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7.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60%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8.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75%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9.考生填报志愿时,在普通高中提前二小批次(艺体自主招生栏)填报,否则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学校成立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由领导小组通过我校校园网及时发布,报名并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我校相关网页,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及所在毕业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本《招生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关于公布2013年度南通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教发【2013】 号)制定,经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施行。
4.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招生咨询电话:0513-89052661 曹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ttxh.com
E-mail:cjf197009@163.com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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