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现场确认:
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7月14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我院现场确认(确认点代码:2177),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⑵现场确认工作时间: 7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⑶地点:沈阳音乐学院 综合楼404室。
⑷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注意身份证件的有效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提供港澳台身份证件、境外考生提供外籍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②现场确认必须是报考者本人进行确认,他人不得代替确认。
㈣关于资格审查
⒈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将网报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在现场确认时交我院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
⒉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⒊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 试
我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㈠初试
⒈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参考书目:王次炤主编 《艺术学基础知识》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⒉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8:30-11:30)。
⒊考试地点:由国家统一安排,考场及座号信息见准考证(初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13年10月17日以后登录学位网自行下载打印)。
㈡复试
⒈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复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将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⒉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含面试)。
⑴政治理论考试内容,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在职艺术硕士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⑵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