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论是陶铃还是铜铃均为合瓦型,开后世中国独特的编钟形制创造之先河
陶寺遗址中出土乐器每一件都弥足珍贵,但最值得关注的是铜铃,虽然仅出土1件,其价值之高是不言而喻的。这件铜铃却呈合瓦状,为商代以下铙、钟类乐器的形制开了先河。同址中还出土了多枚陶铃,也是合瓦型,如果推测不谬,显而易见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应当是陶铃在先,只可惜尚未在它处发现更早的陶铃。令人感兴趣的是,这里是中国最早的冶铜地点之一,据《史记》载,黄帝“采首山铜”,“首山又称首阳山,一说在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近年来,在榆次、夏县东下冯、襄汾陶寺等地出土了龙山晚期乃至夏代的青铜器。商周时期无论是铙、镛、铎、钲,还是钮钟、甬钟,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即是呈合瓦型,正是这种形制,成就了钟类乐器一族④,所谓“合瓦型”钟,其声波与寺庙所用的圆形梵钟最大之不同是声波易于消散,声音清亮而不浑浊,而且,这种形制从理论上讲可以形成“一钟双音”,经过多少代人的实践,终于将这种理论在商周之际成功地变成现实,这是中国人的创造与骄傲。从出土物来看,这种“合瓦型”钟的祖型最早出处恰恰是在三晋的土地上,开了后世钟类乐器的先河,具有开一代乐风之重大意义。
仅以上三点,就足以证明晋地文化在当时的先进性。在山西,夏文化之前的出土乐器达36件之多,品种亦多,是目前任何一个省份都无出其右的。如果依照历史上三晋之地的区划范围来看,乐器的数量还要更多。
山西的商代方国文化遗存,分布较夏文化的地域更加广泛,显示出中原文化与北方民族文化并存和互为影响的局面,亦出土了相当数量与品种的乐器,有磬、埙、铎、管、铃、鼓、等,严格地说,以上所说有些还不能属于现代意义上的乐器,更多为信号乐器一类,但其给人以愉悦的音响、以及所具有的某种特定含义的功用性,说明当时先民的审美意识和情趣。
山西商代的音乐文物,从目前出土的情况来看,主要是敲击类。潞城、阳城、平陆、灵石等地各出了一枚特磬,与前代不同的是,此时的特磬进入了磨制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标志着特磬乐器功能性的加强。这个时期的另一特色,是青铜类乐器的数量和品种有了明显增加。灵石旌介商文化遗址中出有一定数量的铜铃,石楼还出土有铎形器和铜管,虽然目前对这两种器物在当时如何使用尚不明确,但不排除作为乐器的可能性。在山西,铎这种器物为何在此地孤立地存在;为何此物带环镂空,与南方巴蜀楚越文化中的铎有何种联系;铜管的用途及功能等等,都是值得深入研讨的问题。此外,龙山时期即有的鼍鼓,在灵石旌介遗址中亦有发现。显示了音乐文化的连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山西境内尚未发现先秦阶段的弦乐器出土。关于这一点,应该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先秦时期墓葬中出土的弦乐器多在中国的南部,在楚、越文化的范围之内,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周代的北方没有弦乐器,文献资料可以补充这种不足。《安邑县志》中有舜在运城盐池旁奏五弦琴的记载,直至民国时期在当地仍有以誌纪念的木牌坊,虽然此系传说,但联系到此地为夏文化的中心地域,在民间长期有此说法也不会是空穴来风。近年来对甲骨文的研究表明,在商代已经有了弦乐器,而《诗经》中亦记载了琴瑟类弦乐器,没有出土的原因应该从地理、气侯、葬制等多方面考虑。
进入周代,成王将其弟叔虞“命以唐诰,而封于夏墟,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左传·定公四年》)。唐叔既带了周族的政策与文化,也不得不和当地强悍的夏族和戎狄土著族的文化和风俗相融合。最终形成了发达的晋文化。作为中原文化区域的周的礼乐观念就是在这种融合与发展中,在晋这片沃土上得到了充分的显示。著名的音乐家师旷成为周代音乐家的杰出代表,有“师旷之聪”的美誉。直到如今,他的故事仍在民间广泛流传。在全国范围的许多地方,相当多的民间艺人以师旷作为先师和偶像而加以供奉。此阶段晋文化中心地带出土的金石乐器之多之丰,足以说明晋音乐文化的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