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表可知,这套钟不严格地以大小排列音高,杂乱无章;音律失调,正鼓与侧鼓之间有小二度、大二度、小三度等多种组合,而且从音分值上看,多组音游离于正常的音位之间,与同一墓群出土的时代偏早的多套代表了晋国音乐水平的音律整齐的编钟相比,显然不适于演奏;此套编钟中的多件钟虽然形体的大小不同,却基本同音,而且排列无序。以上的情况可有两种解释,一是铸造此套钟的工匠技术太差,这种解释显然可信度较小;另一种解释则根本就是专为陪葬而造,对于音律无需过多的讲究。因此,从实用器到明器的陪葬,似乎有个观念转化的过程,即既要符合于礼制,又仅有其“形”而无其“质”。钟类乐器,最主要的是从失律始,继而为失音,有形无质,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了。M93的这套编钟则正处于这种观念的变化过程之初始阶段。
春秋时期晋国墓葬中的金石之乐反映出实用器和明器并陈的局面,这与西周的情况大不相同。如在临猗程村墓群中的多套钟、太原几座墓中的编钟、潞河七号墓中的几套钟,许多甚至没有将铸造时钟体内的范芯清除,便直接送入墓中。这些明器钟体较薄,制作粗糙,即便将范芯清除也根本无法演奏。上马墓地出土的编钟也呈现出实用器与明器并存的情况。
除了编钟,从编磬上也可以看出作为明器陪葬的转化过程。西周时期出土的编磬,无一例外均为实用器,从磬的器形到磬体之上的锉磨调音的痕迹来看,说明磬制作的技术越来越趋于成熟。东周时期出现分化的证据在于,一方面在实用磬的制作上继续精细;另一方面则是作为明器的磬开始出现。从制作材料来看,选料不讲究,有的石质并不适合作磬,但作为明器,只要有形便可。上马墓地M5218出土的一组10枚编磬,这套磬为“细砂岩,灰白色,质地粗劣,声音混涩。多数石磬断裂严重,已难测定音律”⑦。正是因为这种石头本身就不可为磬,既强为之,即便不破损,也是很难为之音律的。需要指出的是,此墓中同出的编鎛也是明器。这些都是在春秋以下出现的,与“非乐”、“礼崩乐坏”的现象相辅相成,亦显示出时人的一种心态,即有维护周礼之心,却无经济之力的无奈。新田时期墓葬中的金石乐器可以说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体现。
新田时期,经历了晋国由盛转衰直至解体的全过程。其金石之乐也可以为此做出注脚。但有一点,新田时期并不意味着铸铜地点的衰败,而是在三家分晋之后依然延续,毕竟长期发展起来的先进的冶炼和铸造业不会随着政权的更迭而消亡。
从山西金石之乐我们可以看到晋音乐文化的发展脉络,并折射出中原音乐文化从发端到周代礼乐制度兴衰演化的过程。
晋音乐文化从金石之乐开始所具有的先进性,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延续着。这与此地的地理位置也有着相当的关系。地处中原的山西,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每一个朝代都举足轻重。正是从龙山时期到春秋阶段先进的音乐文化成为基础,加上优越的地理位置,三晋大地在北魏时期又成为影响中国音乐文化一千又数百年的“乐籍制度”的起源地,明代的山西则成为乐籍制度的重要实施地。由此说来,三晋音乐文化无论是古老性、先进性、丰富性,都显现出自己的特色。■
注释:
①山西省目前发现最早的乐器也是吹奏乐器,有多件埙的遗存,而且出土地点较多。万荣荆村、太原义井、垣曲丰村、侯马凤城、忻州游邀、襄汾陶寺以及运城等地出土的只有吹孔的埙(既是吹孔又是音孔),一音孔埙,二音孔埙,是为山西出土的最早的吹奏乐器。其中万荣荆村、太原义井的埙年代最早,距今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
②冯宝志:《三晋文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25页。
③参见项阳、陶正纲主编:《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山西卷》综述部分,大象出版社2000年版。
④合瓦型有利于音波的消解,使声音清澈而不浑浊,从而区别于后世寺庙等地所用的梵(圆)钟。
⑤见《中国文物报》1996年4月14日第三版。
⑥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增订本,文物出版社第41页。
⑦见《上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165—166页。
本文作者:项 阳,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