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三晋的土地上,夏商周时代的音乐文化显现出其先进性,开中国礼乐文化之先河,充分显示了这片土地上文化的厚重。作为晋文化组成部分的晋音乐文化,从夏到周,是为中原文化的先进代表。
音乐作为时间艺术,在留声机发明之前,我们无法欣赏到古人的演奏和演唱。考古中出土的乐器作为音乐文化的存留物,成为研究各个历史时期音乐文化的主要见证,因而弥足珍贵。就目前全国范围内的考古发现而言,中原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贾湖类型中出土了中国最早的、九千年前的旋律乐器—骨笛;长江流域河姆渡文化出土了七千年前的骨哨,是为迄今中国音乐文化标志性的象征。我们看到,在中原,从仰韶文化始,特别是龙山文化,三晋地区上的音乐文化逐步确立了领先地位并得以逐步加强,持续到春秋时代,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三晋大地上的音乐文化保有了其先进性,这可以从许多层面得到证实①。
在山西,有着丰富的龙山时期的文化遗存。襄汾陶寺、夏县东下冯,晋南的汾河流域是“夏文化”的早期中心区域,留下了较为丰富的音乐文物。相传“原始社会末期,尧、舜、禹等曾建都于晋南地区,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古籍中所载尧时老人击壤而歌、舜作五弦琴以歌《南风》、夔始作乐等事都发生在这里,著名的乐舞《大章》、《大韶》、《大夏》也产生于此”②。龙山时期的音乐文化,山西最具先进性。主要反映在以下三点:
1、这里有礼乐制度滥觞阶段种类、数量最多的乐器组合遗存
襄汾陶寺遗址,出土乐器6种26件,是龙山时期同一遗址出土乐器种类最多、数量最大的组合。遗址中木制彩绘鼍鼓、特磬、土鼓、陶埙、陶铃、铜铃,件件精彩,在一个龙山时期遗址中如此集中、出土种类众多的乐器,迄今绝无仅有,是目前所能见到中国上古礼乐制度初起阶段最重要、最完整的资料,可视之为中国礼乐制度的先驱与滥觞,是龙山时期音乐文化的集中体现。所反映出来的丰富文化内涵,有待人们深入地探究。感谢考古学家的精细与敏锐,在发掘中能够将已朽的鼍鼓鼓身以及鼍皮上的鳞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加以保存,使得我们能对这种乐器有感性的认识。
关于磬,甲骨文中已有此字。磬多以石制,《吕氏春秋·古乐》载:“击石拊石,以象上帝之音”。就目前出土的磬来看,在晚商时期出现成组的编磬之前,多为单一使用,因此称为特磬。早期特磬,主要分布于中原及北方文化之中,诸如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辽宁、内蒙一带。山西特磬,在同一时期遗存最为丰富,除了陶寺遗址四座甲种大墓出土的四件特磬之外,还在襄汾大崮堆山新石器时代石料场,夏县、闻喜、中阳、五台、以及现存大同博物馆亦属襄汾的龙山时期特磬和特磬坯8件,共计12件③。
特磬的出土地域各不相同,如果以特磬作为标准器其音高反映出较大的差异性。这种乐器就个体说来虽然有相对固定的绝对音高,也具有节奏乐器的功能,但更多以其特有而固定的音响成为某氏族、部落、方国的象征,甚至具有“祭器”的功用。就乐器的功能说来,则是以信号乐器的身份出现。当同一时段的多种成为生产工具的石器已经磨制精美时,龙山时期特磬却以打制为主,少有琢磨,形制多不规则,有的干脆就是一块天然的石头稍事修整钻有悬孔而成。只有到了商代中晚期,磬才从打制向磨制、从不规则到规则、从单一向成组成编过渡,乐器的实用功能逐渐增强,在与青铜钟类乐器的组合使用中不断完善,从而成为配合礼制的“金石之乐”中的不可或缺者。
2、中国后世礼乐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乐器“金石之乐”的源头
两周礼乐制度中最能代表乐文化身份的是“金石之乐”,金石之乐除了作为乐器之外,更具礼器的功能。按统治者的身份享有数量多寡不等的钟磬,由此成为礼乐制度的标志性器物。目前特磬与铜铃在一个区域同时出土、且又时间最早的只有襄汾陶寺遗址,这里很可能是中国后世礼乐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乐器“金石之乐”组合之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