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
方向(专业):音乐教育专业
一、初试【70%】
(一)声乐【35%】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三首不同的抽签曲目,曲目范围为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除外)。
2. 考生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歌剧咏叹调须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 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二)钢琴【35%】
1.钢琴为主考项:弹奏两首作品,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曲目自选;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注意:
( 1)车尔尼练习曲的考试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根据自己的钢琴程度从中选择一组,并在网上报名时自行填写,考试时将从所选级别组曲目中抽签决定,考生须自备所选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2)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 299练习曲第15、19、29、33首。
第二组:车尔尼 740练习曲第16、23、31、44首。
2.钢琴为副考项: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为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主副考练习曲的弹奏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可展示器乐演奏能力,所得分数只作参考,不算入总分。
二、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30%】
1. 乐理【10%】;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20%】。
参见《附录三:星海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相关链接: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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