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张永娣,1968年10月出生,2010年10月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帮助未成年人,尤其是涉罪未成年人,不仅关乎其家庭幸福,更关乎社会和谐,对此,我们责无旁贷,当倾力为之。
【难忘故事】
3月初的一天,公诉科的干警小张告诉我,李某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间,顺利通过了全省艺术类统考,进入南京某艺术类高校的复试阶段。这个消息又把我带回到4个月前。
2013年11月,我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盗窃案,17岁的李某是某中学高三学生,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经查,2013年9月至10月间,李某在教师办公室,窃得老师手机1部(价值2600多元)及现金600元。被害人报案后,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及时将赃款赃物归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案发后,学校因李某的违法行为不愿接纳其留校学习,李某也感觉自己无颜面对老师和同学而弃学在家。
办案中,承办人深入李某的学校、家庭及所在社区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平时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良,此次盗窃系因盲目攀比心理作祟、一时失足所致。因此,经检委会讨论,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此后,李某与其他同学一道,坐在明净的教室,重新投入到紧张的高考复习中。不一样的是,他有了更强的自律意识,严守校纪校规。
李某的进步让我们由衷地感到高兴。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我们责无旁贷。近年来,我院依托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平台,专门成立了未检科,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管护机制,全面启动“护苗工程”,并与区内某大型企业共同创办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整理:检察日报(北京)通讯员沈国栋 郭学奎 陈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