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方式
1.笔试及要求
(1)学术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科目的复试,且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4年4月5日上午10:00-11: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4年4月5日下午3:00-5:00
专业面试等其他考试时间:4月6日。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学位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科目的复试,且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00-11: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下午3:00-5:00
对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45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下午5:15-6:00
专业面试等其他考试时间:4月13日。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中心)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学院(中心)单独组织,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及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存档三年(至2017年5月1日)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等,D为不合格。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中心)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