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及配套的《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10月14日正式出台。深圳将以空前的力度全面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广大文化企业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对于深圳建设文化强市、打造文化深圳将产生深远影响。深圳商报记者昨日分别采访了《规划》和《政策》课题组的相关负责人和起草人,为读者深入解析这两个文件。
三年前,深圳出台了首个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20)》,如今又推出了《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两者的发展目标和产业思路有何不同?
与长期以来对“文化产业”的习惯提法不同的是,这一刚刚出台的5年《规划》首次对“文化创意产业”作出“深圳表述”,两者的内涵与外延有什么不同?
深圳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726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7.6%,5年《规划》提出,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将达到2200亿元,占GDP比重为14.5%以上。目前看起来两者之间存在不小的距离,未来这一发展目标是否可期?昨日,深圳商报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采访了《规划》起草组成员刘文斌。
主攻方向 文化创意坚持“内容为王”
深圳首次规范“文化创意产业”提法,以及制定和出台5年《规划》属势所必然。刘文斌表示,“文化产业”是国家统计局概念,“文化创意产业”指的是处于产业价值链高端的前沿文化内容、创意成果和知识产权,是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潮流的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新亮点。
2009年,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提出文化创意产业,将其置于优化文化产业结构、需加快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门类之首。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把深圳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2010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圳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努力建设成为文化自主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和国际文化名城。
刘文斌分析说,从内涵上看,文化创意产业强调文化创意和技术创新,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特征。在发展的主攻方向上坚持“内容为王”,把内容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自觉地站在科技发展的最前沿,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从外延上既涵盖了传统的文化产业,也纳入了创意设计、文化软件、文化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新兴产业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