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Aa.音准、节奏均好,受过科学严谨的训练(演奏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作品程度较难,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很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Ab.音准、节奏均好,演奏方法正确,并掌握了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难度,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a.音准、节奏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作品难度一般,表现力强,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b.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般的演奏技巧,作品难度一般,演奏完整,表现力尚可,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
Ca.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演奏作品的难度一般,表现能力尚可。
Cb.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 表现能力尚可。
Da.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Db.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尚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Ea.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不正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Eb.音准、节奏差, 演奏方法有较大问题或自然条件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附4: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凭《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分批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1号楼大厅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并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并携带乐器、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音乐磁带、DVD、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等。